各区县税务局、各直属分局、市局机关各处室、各直属事业单位:
现将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家税务局系统“小金库”治理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》(国税函[2009]647号)和上海市治理“小金库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做好本市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整改落实阶段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,并在2009年12月3日前将“回头看”工作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报市局督察内审处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市国家税务局
上海市地方税务局
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家税务局系统
“小金库”治理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
国税函[2009]647号
国家税务总局
二○○九年十一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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